曾毅者融可赢,楚湘益阳人也,癸丑年生。少时家贫,习技于无线电厂,然志在音律。及长,南赴深圳,为“金色时代”乐坊总监。
时人见其黄发皮衣,戏曰:“此子貌陋而饰怪!”然性敏达,善筹策,编曲制舞若运掌中。
戊寅年,有女杨魏玲花自阴山草原来聘。毅试其才,玲花展喉如裂帛穿云,惊毅辍箸,叹曰:“此天授之音也!”遂结“酷火”之盟。
毅主唱,玲花和之,分金必均,或问其故,毅正色曰:“吾规也,五五分账,生死共之!”
越五年,时运多蹇。张洁入复出,组合屡易名而声不显。会岭南何沐阳作《》融可赢,授二人歌之。曲出,九州倾耳,孔雀唱片欲独签玲花。玲花怒曰:“签毅则留,否则俱去!”主事者不得已,并纳之,改号“”。然签约初年,囊箧萧然,毅日骑摩托贷钱于市,得金必半付玲花。玲花泣曰:“今日之恩,终身不忘!”
甲申岁,二人登《星光大道》,夺榜眼,名始彰。然风波踵至:或谤《月亮之上》窃《敖包相会》,春晚临召而撤;世人讥其歌俚俗,嘲毅“呦呦数言,分金半壁”。毅泰然自解:“词少者,何咎于我?”复作《自由飞翔》《》诸曲,终登丁亥春晚,骑天车歌《月亮》,举国欢腾。
当是时,流言蜂起。或传毅、花为伉俪,双方父母亦信之。然毅语人曰:“彼性烈如酒,吾辣嗜椒,岂为偶耶?”
辛卯岁,玲花适徐明朝,婚礼之上,毅睹玉冠霓裳,忽泫然涕下。客怪问之,对曰:“十载并肩,今易新景,情难自已耳。”
越八月,毅娶李娜融可赢,玲花大醉,呼呶达旦。毅笑曰:“此报吾涕泪之仇也!”
癸卯以降,二人愈炽,然祸福相倚,乙巳年五月,毅赴青岛歌会。彩排间,腕表彰然入镜,有好事者扩其图,见表盘纹如男女媟亵,哗然曰:“曾子低俗!”须臾登热搜首座。后援会惶遽删图,网民汹汹,斥如潮涌。
毅从容应曰:“友赠之物,误为劳力士耳。贻笑大方!”
然众犹未弭,更翻旧录:昔毅自曝怒踹女工,旧事重提,罪其戾于弱质。
或有义士辩曰:“昔分金济困,岂是伪善?表纹之释,穿凿也!”
翌日登台,暴雨骤至,毅推玲花避水中央,自立溅潦中。观者见其腕易素表——玲花所赠十年之礼,大书“毅哥挺住”者哽咽。
妮妮曰: 夫草莽起微贱者,众矣!然如曾子重义轻利,廿载分金不易,未之有也。当其困顿,一摩托驰贷,半钱活友,岂非管鲍遗风?然名高谤随,一表之微,可摧栋梁。
或曰:“毅踹女工,表涉淫纹,德可有瑕?”然吾观其护玲花于风雨,守贫约于糟糠,大节无亏。
昔韩子讥其“词寡利均”,今观五五之规,实智哉!使组合无争,久长之道也。至若浪言秽图之讼,乃网络世代之常疾,曾子以“误认劳力士”解之,谑而化之,不亦慧乎?
世人当记:金色时代中,裂帛分金之少年,方为凤凰真魂魄;腕间浮云,何损日月之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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